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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县第七条消费警示

[日期:2008-05-28] 来源:  作者: [字体: ]

天气热了饮品投诉成热点

  “我买来的牛奶已经变质了,可超市一直没给我一个说法。”近日,柯桥市民王先生向县消费者协会柯桥分会求助。

  前不久,王先生在一家小超市花54元买了一箱光明牛奶,结果打开喝的时候发现牛奶已经变质,王先生把这个情况反映给超市,可超市方面一直没有处理这个事情,于是王先生只好向消费者协会求助。县消费者协会柯桥分会工作人员马上到超市了解情况,经查这箱牛奶是3月30日生产的,没过保质期,进货渠道正规,产品正宗,有两包牛奶出现变质是因为运输不当造成的。随后工作人员联系生产厂家、经销商和消费者三方协商,经销商同意退货,并赔偿王先生54元。

  随着天气变热,市民对饮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,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呈上升趋势。记者从县消费者协会柯桥分会了解到,近段时间来他们连续接到饮品质量问题的投诉,其中牛奶、饮用水比较集中。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,炎热夏季新配送的牛奶出现变质多是由于运输、储存不当所致,消费者最好在鲜奶送至两小时内取走并饮用。另外,桶装水启封后最好在10天内饮完,并注意桶装水所用的水桶质量问题。(摘自绍兴县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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